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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笑蜀评张鸣被撤职 [原创 2007-03-22 02:17:04]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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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 03月20日 01:48笑蜀君在他的博客发表《大学无隐私》一文评人民大学政治系主任张鸣被撤职一事。张鸣教授3月12日在自己的博客中披露了他与其上级国际关系学院领导之间的冲突;3月16日据张鸣在其博客中所称,已被撤去系主任之职。对此,笑蜀君说:
      “张鸣之被撤职,使整个事件的性质发生根本变化。相形之下,张鸣跟他的上级究竟在争些什么,在那些争执中,究竟谁有理谁无理,其实已经不重要了。一个大学的公职人员,竟因为向媒体公开自己跟上级的争执而遭撤职,这个事件本身,实际上比张鸣跟他的上级的争执更意味深长,更值得关注。
        这里问题的关键,取决于张鸣所供职的机构,即人民大学的所有制。如果人民大学是江湖上的草台班子,属于某个老板的私产,而张鸣不过是那个老板的雇员,那么他们之间的争执,就很可能只是简单的私权纠纷,只是一个内部问题,我们作为局外人的确没有置喙余地。
        但显而易见,事情并非如此。且不论教育本来有着强烈的外部性。即便用纯粹的法律观点来判断,作为全部仰仗纳税人供养的公营机构,大学本来就有接受纳税人监管的义务,这是一个再也初级不过的常识。”

 

说的很对,其实将大学变成当权者的私人领地,袁永熙对蒋南翔之于清华大学早有此评论。
我完全赞同笑蜀君的主张:

        “大学是什么地方?通常的说法是,大学是殿堂,或称学术殿堂,或称知识殿堂,或称思想殿堂。而无论名目如何变化,有一点是不变的,即这个殿堂的公共性质一定是不变的,这个殿堂一定只能是公众的殿堂,乃至人类的殿堂,而一定不能是某个领主的私家庄园,一定不能用来划疆自守,裂土封侯。
        就此来说,大学问题无疑是不应该有围墙的,它必须是向公众开放的,一切大学问题,都可以成为公共讨论的素材。任何一所大学所发生的事件,都跟公众利益相关,因此都属于公共事件。大学无隐私,大学无权拒绝舆论阳光的进入。”

对于大学中的学术腐败,公众也有权关注,当然由于身不在其中,更多的内情不可能知道,不能要求别人把问题提的很准确,稍有出入就大兴问罪之师,还有多少人敢出来说出真相!所以笑蜀君为“这等荒诞之举,竟迄今无人喝止,无人出来拨乱反正。人民大学的主事诸公,以及大学的主事诸公,竟迄今对公众保持着奇怪的沉默。”而惊叹,并不足怪,事实上已多次发生了。

的确,“张鸣跟他的上级究竟在争些什么,在那些争执中,究竟谁有理谁无理,其实已经不重要了。”希望通过张鸣事件能唤醒更多有良知之士,大家都来清除学术殿堂中的腐败,还我们一片净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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