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加拿大偏重保护犯罪嫌疑人,有其历史的渊源,或由于其早期的移民多为在其母国受压制的贫困弱势群体有关,从避免出现冤假错案来考虑,也可理解。但对受害者一方是不公平的,特别是有些案件证据确凿,仍留有很多空间作为回旋余地,这就给犯罪分子许多可乘之机,赖昌星案即一例。
再有,即使确定犯罪,因无死刑,有杀人十数,手段极其残酷,仍不得处决者,还得用纳税人的钱养他终身,不仅东方人难以理解,西方人也啧有烦言,但传统一成,多难更改。而“加拿大为犯罪分子的天堂”流传于世,实为诟病,并非美誉。加拿大温哥华、多伦多绑架杀人诈骗等罪案增多,就有这个因素。像这个赖昌星身负重罪,在加拿大仍可以出入赌厂场豪赌,交往黑社会,留在加拿大只能给他们添乱,而案子多拖一天就得多花加拿大纳税人许多钱,所以他们的政府看来也不想拖,但这个传统有空子,而律师就为赚钱拖得越久越好。所以改革对哪一个国家也是需要的。
下面就把刚看到的赖昌星在加拿大搞诈骗被人追债,而赖昌星又委托律师反告追债者“诽谤”的消息。值得注意的是,早就有消息说赖昌星带去的钱已花完,靠向朋友借贷度日,而从这条消息来看还打得起又一个高价官司,其经济来源在何处?值得追究。
赖昌星被指诈骗 华裔女子称追债遭恐吓2006-06-09 | 来源: 加拿大温哥华出版的环球华报。据 http://www.westca.com/News/article/sid=19783.html
曾在温哥华市中心大街当着大批传媒向赖昌星“追债”的华裔女子李萍,周三(7日)召开记者会,声称遭电话恐吓,并指赖“诈骗”。而赖昌星则表示已委托律师告李萍“诽谤”及“伪造文件”。
戴着墨镜和口罩的李萍,周三下午在本拿比一家餐厅举行记者会。她重复首先放了一段指称本月5日晚上8时左右接到的恐吓电话录音,一名男子不断重复:“李萍,你不要太过分,我搞死你,你看下去好了……”在录音中,李萍则不断要对方“有种说出自己的名字”,并问﹕“你的老大是不是赖昌星?”
李萍说恐吓电话是在她4日发出记者会通知后收到的,她估计是有人想阻止她召开记者会。
李萍还在记者会上播出了一段她指称与“罗凡”的电话录音,录音中,这位据称身处上海的“友人”强调自己并没有在日前向温哥华传媒提过“李萍想占赖昌星便宜”的话。
李萍表示自己是领有牌照的美容师,从广东移民温哥华已有十多年了。第一次接触赖昌星,是2001年时与外地朋友到狱中看赖昌星﹔第二次是受朋友之托到赖家取东西。2003年9月,在本拿比一家中餐馆与赖昌星不期而遇,赖主动与她坐在同一桌。席间谈及投资公海加油站及烟草贸易之事。李萍说,不久,她便与女儿的男朋友筹了10万加元给赖作为投资。
李萍表示,当时认为赖是大老板,讲的话应该可信,所以就直接从银行转钱了,并没有让赖写任何收条。李萍说,直至赖的亲信刘龙生对她说这些钱并非用作投资时,她才在2004年3月2日让赖昌星写下收条。
李萍说,这些款项根本没有拿去投资,而是拿去赌了。她认为赖昌星是“欺诈”,已经与素里的一个律师商讨告赖昌星“诈骗”,但由于律师费过高,至今仍没有入禀法庭。
赖昌星在接受本报记者求证时表示,已经还李萍钱了。赖昌星日前向记者出示了一张由加拿大皇家银行于2004年9月13日开出的3万元支票,收款人写上 “Phoebe Li”,李萍原先指未收到这张票据,但周三又改口说,“可能已进了我的户头”。不过,李萍强调,这3万元是赖昌星2004年5月要她出差去北京的“差旅费”,并非还她的投资本金。
赖昌星回应说,李萍确实曾去过北京,他已托人在香港给她6万港元了。如果说这3万加元是“差旅费”,她的旅费也实在太高了,赖昌星要求李萍出示出差期间的开支单据。赖昌星又指李萍的所谓“收条”是“伪造”的,当时他委托李萍去北京收钱,在空白纸上签下名字,以作收条之用。赖昌星说已经委托律师采取法律行动,告李萍“诽谤”及“伪造文件”。
: 天下


